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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 拾荒小队(1 / 2)


回光返照的力量是强大的。

任重成功睁开眼睛,大大瞪着,仔细看向刚来的五个黑影。

黄昏余晖下,两女三男共五人正饶有兴趣地围在四周。

先前说话那女子个头不高,身段玲珑小巧,长着副挺可爱的娃娃脸,留齐耳短发,穿紧身黑色皮质衣裤,背上一杆过腰的漆黑长管大枪,腰间两侧各别着把大口径左轮手枪。

旁边那女子个头稍高些,约一米七,前凸后翘,窈窕有致,长发在脑后扎了个马尾辫,眉清目秀,却面容清冷,身穿浅蓝色工装,背上一个双肩包,腰间皮带上挂着柄小臂长的短刀。

另外三名男子其中一人身材魁梧,膀大腰圆,浑身包裹在一副极有质感的全覆盖式装甲之下,只从揭开的头盔面罩下露出浓眉大眼的大半张脸。

另一名男子个头中等,尖脸细眼,头戴蓝色棒球帽,身穿电工装,外面罩着个挂满口袋的皮质马甲,裤子上也有六个鼓鼓囊囊的口袋,腰间再别着个公文挎包。

还有一男子,容貌平平无奇,个头也稀松平常,身穿露肩背心。这家伙的双手异于常人,双臂垂落,几乎够到膝盖,手臂上长满漆黑鳞片,粗大的手掌仅有四指,三指在前一指在后,指背有蟹钳般的甲壳,闪着金属光泽的指甲又长又尖。

这根本不是人的手!

在看见这人时,任重内心震撼,但面上却强行镇定,甚至试图与对方打个招呼。

但他失败了。

睁开眼睛就已经是他的极限。

只得趁着那娃娃脸女子看过来时热情地眨了眨眼,表示这里还有个活人。

但对方似乎根本没注意到。

“这晶翼蜓刚死不久,晶片还有用。”娃娃脸女子抬起右手,看了下手上腕表,“菡语你麻利点把晶片保下来。离天黑还有二十五分钟。悬浮车最快只能每小时三百公里,再得稍微绕点路避开二级墟兽,留二十二分钟赶路已经是极限。必须在天黑之前回到星火镇,最迟三分钟后我们就得走。”

那工装高挑女子微微点头,抖下双肩包,平放在地,打开拉链,从里面取出双泛湛蓝光辉的手套,戴上,再走到名为晶翼蜓的蜻蜓面前。

她缓缓伸出双手,掌心对准晶翼蜓被砸变形的脑袋。指尖射出十道橙红色的纤细光束,落在蜻蜓脑袋上。

那十道光束时而闪烁,时而游走。

蜻蜓的眼球、头部覆盖的角质层开始如鸡蛋壳般剥落。

高挑女子的神情很专注。

很显然,她做的是个精细活。

“郑甜队长,这人似乎快死了。救不救?”

另一边,那个长臂男终于舍得低头看向任重,如此说道。

任重一颗心立马提到嗓子眼。

好!重头戏来了!

娃娃脸背负双手,好整以暇地走两步,在任重面前蹲下。

得机,任重立马含情脉脉的与之对视。

那双眼睛仿佛会说话。

他的眼睛在呼喊,救我!快救我!

他死过太多次,真受够了。

他太想活一次了。

在与对方对视时,任重不由得回想起曾经看过的一句圣典。

某鲁姓先贤说过:如果一对陌生男女在第一次见面时,能对视五秒以上,这个就是爱情。

然而,远没到五秒,只一点三秒后,名叫郑甜的娃娃脸的视线就开始下滑,打量任重一番,眉头微皱,“奇怪,这人身上的伤没多重,怎么给人一股死气沉沉的感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