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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一十四章 杏林(求粉红)(1 / 2)


不但扣走了,晗月郡主还送到了靖北侯夫人跟前,说这是连轩寻回来孝敬她的,高兴的靖北侯夫人跟个什么是的。

宝石,靖北侯夫人收了,不过么,她说自己不再年轻了,对这样首饰没那么热衷了,那些宝石会叫人打造成最精致上等的首饰,算作聘礼送去颜王府给她。

所以,这会儿宝石在晗月郡主的脑袋上……

听卜达说,再看连轩哀怨的眼神,安容忍不住捂嘴笑。

这和前世的结果,不谋而合。

她能知道连轩心底的不快,因为前世连轩就很生气。

面对那些大臣的指责,他怒道,“晗月郡主的头饰不知道多少,宝石是我的数倍不止,你们没长眼睛还是怕她了,你们怎么不说她奢侈,本世子好不容易有了用宝石的地方,还要被你们指责,谁要再说小爷奢侈,小爷夜里去翻他的屋子,要是找出来一堆宝石,非得扒他两层皮不可!”

连轩可是说不出也做得到的人,他都敢当众扬言了,谁还敢说什么?

而且他说的还很有道理的,凭什么宝石就女人能用,男人就不行?

后来,那些大臣没在说什么,那些宝石,倒也没有在镶嵌上去,连轩急着去边关呢。

因为铠甲太重,连轩穿在身上,骑在千里马上,追赶萧湛比较难。

这不,连轩带了两匹马,一匹马载他,一匹马驼铠甲……

这样奇葩的事,整个京都也就他做的出来。

到现在她都没弄明白,他为什么要打造那么一副铠甲。在她看来,除了奢华重之外,用处并不大。

安容望着连轩,问道,“那么重的铠甲,你能穿在身上多久?”

“两刻钟。”

连轩很实诚的回道。

安容,“……。”

看着安容的表情。连轩有些受伤。“大嫂,你不是觉得我很差吧?”

安容轻咳了两下,连忙摇头。“没有,我只是想不明白,既然都穿不了多久,你要它做什么用?”

安容刚问完。萧迁便笑道,“大嫂有所不知。铠甲虽重,可若是习惯了穿着铠甲行走练武,一旦脱下,武功会精进不少。尤其是轻功,可以说是一日千里……。”

萧寒连连点头道,“铠甲可以帮我们突破极限。武功更进一步,当年大哥还曾穿着祖父的铠甲。在炎炎烈日下,扎了三个时辰的马步呢。”

萧湛扎马步的时候,萧老国公不许他们去打扰。

在连轩这二货的带领下,一群人趴在墙头,看了三个时辰。

那会儿他们还小,差不多才*岁,差点没被活活晒死。

后来,萧湛将铠甲脱下,连轩偷偷的带着他们去了萧老国公的书房,将铠甲穿身上。

沉重的铠甲压在肩头,连轩死咬着牙坚持,最后啪的一声,直接摔地上了,别说扎马步了,爬都爬不起来。

还是他去找人来救的连轩呢。

当时萧老国公就倒拎着连轩的脚,狠狠的抽他的屁股,抽的发肿。

从那天以后,他们就开始穿铠甲练武了,很辛苦,很累。

他们一度以为是连轩祸害了他们,后来才知道那是萧家的传统。

萧太夫人就是用这样的法子锻炼的国公爷,不过那时候太夫人更很,玄铁打造铠甲,用天蚕丝穿接,还不知道用什么办法,穿在了祖父身上,除了太夫人,谁也脱不下来,外祖父穿了整整三个月。

听老夫人说,那时候国公爷吃了很多的苦头,有时候走着走着就直接摔了,歇好半天才能起来,而且太夫人有令,不许扶他,口渴了不许给他端茶,萧家上下就当没瞧见他,该干嘛干嘛,当初她心软,给国公爷倒茶,才喝了一口,就被太夫人罚抄了一个月的佛经。

那三个月,是国公爷脱胎换骨的三个月。

后来,这法子就被延续了下来。

而他们,正因为吃了太多了苦头,在同龄人中,他们的武功是最高的,除了……连轩。

他毕竟不是萧国公府的亲孙子,那么重的训练,只要训练一天,就会累成狗,靖北侯府老夫人舍不得啊,靖北侯也舍不得,这不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了。

不然,以连轩的天赋,何至于差成这样,完全是给耽误了啊。

这会儿连轩要铠甲……

“轩弟,你不是想突破吧?”萧迁问道。

连轩耸了鼻子,“我总觉得外祖父存心坑我,教你们的武功都那么好,怎么我的进一步就那么的难呢,我要再不突破,我拿什么去争副帅啊?”

他可是很有自知之明的。

副帅,要的是正大光明,他用毒,胜之不武。

即便是赢了,皇上也不会把副帅之职给他的,他要赢的众人心服口服!

萧迁轻碰了下鼻子,拍了拍连轩的肩膀道,“祝你成功。”

连轩背脊挺直,“这一回,我必须成功!”

说着,他瞥了站在那里的卜达,“还不快去拿来!”

卜达嘴角抽了好几下,“爷,您太高看奴才了,那么重的铠甲,你舍得让奴才一路拖着来么?”

他就算能拖来,他也不敢啊,万一损毁点儿,他皮都要被剥去两层的。

连轩一瞪眼,重重的哼了一鼻子,转身便走。

卜达赶紧跟在后面。

看着主仆两人走远,安容嘴角勾起一抹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