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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30章 直接证据(第二更大章4300字)(2 / 2)

何之初点点头,走到那位管家身边,说:“管家先生,请问你看见我的当事人‘偷窥’vanderbilt的时候,他在哪里?”

“……在大街上。”管家茫然地回答,“很多人都看见了。他们可以作证。”

他指了指在旁听席上坐着的街区邻居们。

大家纷纷点头,表示管家说得对。

何之初肃着脸,清冷的目光从法庭众人面上一一扫过,看得有些人忍不住低下头,移开视线之后,才回头看着管家,说:“当时是白天,还是黑夜。”

“白天,哦,应该说是傍晚。”管家赶紧强调,“当时我刚看着厨娘收拾好厨房,出来接vanderbilt先生回家。”

“所以,你家先生傍晚时分在大街上暴露自己的隐私?”何之初扯了扯嘴角,“请问他暴露了什么隐私?”

“反对!被告律师污蔑死者名声!”检控官立刻站了起来,指着何之初痛斥,“……何律师大名鼎鼎,居然问这种问题!想不到你是这样的何大律师!”

何之初静立在法庭之上,身姿笔直,萧萧肃肃,磊落风姿衬得旁边脸泛油光的检控官就跟跳梁小丑一样。

他慢悠悠地等他说完了,才反驳道:“刚才检控官阁下已经说了‘偷窥’的法律定义,是未经他人允许,偷看别人隐私的行为。而我的当事人是在白天的大街上看见死者vanderbilt先生,请问这种情况下,我的当事人怎么能够在大街上偷看另一个走在大街上的人隐私?除非那人正在暴露他的隐私。”

检控官被何之初一连串的问号问得晕头转向,过了一会儿,才回过味来,自己是自打嘴了!

何之初一开始就把他绕进去了。

先让他解释什么叫“偷窥”,然后用他自己给出的定义打败他,真是太奸诈了!

检控官怒视着何之初,握了握拳头,不虞地说:“未经他人允许,偷看他人就是偷窥!”

“错了。”何之初摇了摇手指头,“在法律上,必须要偷看他人隐私才叫偷窥。既然当时两人都在大街上,而死者也没有做出任何隐私行为,所以检控官和管家先生指控我的当事人‘偷窥’vanderbilt先生的指控不成立。”

法官点点头,敲了法槌,“检控官和证人,请注意你们的用词。”

检控官的第一招就被何之初这样化解了。

他气不忿地继续问厨娘:“请问那天你在做什么?”

厨娘不像管家,她一直在厨房,或者在自己的员工宿舍,根本没有见过夜玄,只是听管家先生提过几次,便老老实实地说:“我在做饭。收拾好厨房和餐厅,管家先生牵着狗先回来了,说vanderbilt先生又见到那个老是跟踪他的男人,两人在说话,还在争吵。”

“你在这里看看,那个跟vanderbilt先生吵架的男人,在这里吗?”检控官让厨娘在法庭里寻找那个人。

厨娘的视线好奇地停留在夜玄面上看了一会儿,最后还是收了回来,说:“我并没有见过那个人,也没有听过那个人的声音,只听管家先生提过有这么一个人,所以我无法指认任何人。”

厨娘拒绝指认夜玄,陪审团的成员们立刻互相看了看。

检控官的脸色有些黑,他又盘问了同街区的邻居们。

这些人倒是有人见过夜玄,也记得他,因为觉得他长得特别帅……

但是他们见到的,也跟管家先生说得没有差别,就是在大街上看见夜玄跟vanderbilt先生似乎争吵过,但是到底在吵什么,他们并不知道。

最后一个询问的证人,是小石城警局的警长先生。

他比别的证人都要镇定彪悍。

检控官一见他的样子,心里就高兴极了。

“警长先生,请问您在10月29日凌晨拘捕了一名涉嫌纵火杀人的巴巴多斯籍男子,他在不在法庭上?”

警长狠狠瞪了夜玄一眼,瓮声瓮气地说:“在,他就在这个法庭里,就是他。”说着,指了指夜玄。